出生登记
?。ㄒ唬┖俗继跫?nbsp;
父母或监护人为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
?。ǘ┬枭蠛酥っ鞑牧?nbsp;
1、婚生婴儿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结婚证》;
?。?)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
2、非婚生婴儿
非婚生小孩入户原则上需随母入户随母姓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出生医学证明》(随父入户需提供亲子鉴定书);
?。?)母亲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辖区民警调查询问笔录、调查综合报告。
?。ㄈ┌炖聿街?nbsp;
1、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
2、需上报市、县公安机关审批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区)公安局户政部门;县(区)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