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5期)
近期,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我局辖区监督抽检的1批次黑米酒食品,经检验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和平县翠山竹海特产店经营的黑米酒食品。经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 13662-2018《黄酒》,产品质量明示指标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明,经营者购进时不知道该批次食品酒精度不符合标签标示要求,可以提供购进凭证和检验报告。经营者上述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情形,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不予立案条件,我局决定不予立案。
另查明,上述食品的生产者为广东德天下酿酒有限公司,生产者是首次违法并及时改正,且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不予立案条件,决定不予立案。当事人已采取措施,改善工艺,经组织复查,当事人已完成整改。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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