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东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广东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す芾硖趵?、《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す芾硖趵?、《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す芾硖趵?、《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21年本)的通知》(粤环办[2021]27号)以及《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2021]4号)和《河源市环境?;ぞ稚笈肪秤跋毂ǜ媸椋ū恚┑慕ㄉ柘钅棵迹?017年本)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广东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拟选址于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大坝镇大坝工业区工业三路3号E区,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总占地面积2150m2,总建筑面积2150m2,主要从事黑色母粒的生产,年产黑色母粒3500吨。
二、根据河源市盛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广东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的评价结论,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执行下列标准:
?。ㄒ唬┐笃葱斜曜迹嚎帕N锖头羌淄樽芴葱小逗铣墒髦ひ荡笃廴疚锱欧疟曜肌罚℅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核定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非甲烷总烃≤0.098t/a,其中有组织 排放量为 0.049t/a,无组织排放量为 0.049t/a。
?。ǘ┓纤葱斜曜迹荷钗鬯痘喑卦ご泶锏焦愣〉胤奖曜肌端廴疚锱欧畔拗怠罚―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ㄈ┰肷葱校褐葱小豆ひ灯笠党Ы缁肪吃肷欧疟曜肌罚℅B 12348-2008)2类标准。
?。ㄋ模┕烫宸衔镏葱校合钅恳话愎烫宸衔锎砗痛χ弥葱小兑话愎ひ倒烫宸衔镏?、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关于发布(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段O辗衔镏嫖廴究刂票曜肌罚℅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
四、落实环?!叭薄敝贫?,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工程实行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并落实以下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要求,主要包括:
?。ㄒ唬┳龊么笃廴痉乐喂ぷ鳎憾悦芰痘驮炝;戏缴柚眉质占?,收集后通过1套“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ǘ┳龊梅纤?、污水处理工作:项目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沉淀进行预处理,排入园区生产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ㄈ┳龊迷肷廴痉乐喂ぷ鳎鹤龊孟钅吭擞谏讨懈魃璞冈诵惺辈幕翟肷?,减隔振处理降噪措施。
?。ㄋ模┳龊霉烫宸衔锎砉ぷ鳎合钅坎奈O辗衔?,建设单位须集中收集后,妥善存放,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五、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本批复作为该建设项目选址报建和建设依据。项目建成后,须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备案,纳入常规管理。
七、本项目日常的环境?;ぜ喽焦芾碛上鼗繁>只肪臣嗖旆志指涸?;本项目的“三废”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为日常的管理提供依据。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