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环责改字〔 2018〕75号
和平县云星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云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243453841937
地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和产业转移工业园3号第四层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12月11日到你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在和平县浰源镇李田村的(和平县浰源镇石礤建筑石料场建设项目)未按河源市环境?;ぞ治募ê踊方īz2017﹞3号)第七点批复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的环境?;ど枋┯胫魈骞こ掏鄙杓?、同时施工、同时停产使用的环境?!叭薄敝贫?。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ぱ槭?。你公司未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擅自投入生产。
以上事实,有《和平县环境?;ぞ窒殖〖觳楸事肌芳跋殖≌掌任?。
你公司(建设项目)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す芾硖趵?/span>》第十九条的规定: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ど枋┚槭蘸细?,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ば姓鞴懿棵诺墓娑够肪秤跋旌笃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す芾硖趵?/span>》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责令你公司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待配套建设的环境?;ど枋┚槭蘸细?/span>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处罚。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河源市环境?;ぞ只蛘吆推较厝嗣裾昵胄姓匆?,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依法和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和平县环境?;ぞ?/span>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