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公示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的公告
我县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度报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被吊销及注销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
二、填报时间
2024年度年报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其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年报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填报方式
?。ㄒ唬?/strong>网页填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http://gd.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自2024年度年报开始,企业统一通过公示系统填报数据)
?。ǘ┦只畋?/strong>
1.下载安装手机APP“粤商通”,打开后点击左上角位置信息切换所在城市,点击【市监】-【填写年报】;
2.打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首页搜索【企业年报填写】;
3.关注“河源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年报】。
?。ㄈ┲街?/strong>填报(仅限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还可到登记注册的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窗口,填写纸质表格进行年报。
四、填报更新
当前,我县正在推进“多报合一”,年报填报内容有了新变化。自2024年度年报起,将企业相关工业产品事项、统计事项、年度财务报表等企业数据填报纳入“多报合一”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3项数据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五、法律责任
各类市场主体若未按时年报、或报送虚假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对外公示,并受到相应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对年报中涉及市场监管部分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致电所属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686662、5688781(工业产品事项)
阳明市场监督管理所:5633488
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5631069
合水市场监督管理所:5658693
彭寨市场监督管理所:5460162
林寨市场监督管理所:5629978
贝墩市场监督管理所:5633870
热水市场监督管理所:5160017
下车市场监督管理所:5380080
长塘市场监督管理所:5360020
涉及其他部门的年报填报信息,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税务部门全省统一咨询电话:123662-2(财务报表、税务事项)
人社部门全省统一咨询电话:12333(社保事项内容)
县农业农村部门:5687210(新增农专社内容)
县统计部门:5618826(新增统计事项)
重要提醒:填报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请经营主体提高警惕,谨防“年报诈骗”。
特此公告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